一、申请转专业条件
申请转专业条件按照《河池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校政发〔2020〕71号)中第十六条、十七条要求执行。
第十六条 学生应按新生录取专业就学,一般不考虑转换专业。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以申请转换专业:
(一)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(或认可)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;
(二)休学、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复学,原专业停招的;
(三)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的;
(四)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,经学生同意,需对部分学生进行专业调整;
(五)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。
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考虑转专业:
(一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或未经过全国统一高考招收录取的;
(二)所转入专业录取科类与原专业录取科类不一致的(录取科类有:文史类、理工类、艺术类、体育类)或所转入专业高考选考科目有特殊要求但本人未有此选考科目者;
(三)转学进入我校就读未满一个学期的;
(四)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(转入一年级相关专业除外);
(五)在校学习期间已转过专业的;
(六)正在休学、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期的;
(七)应予以退学的;
(八)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。
二、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转入考核要求、考核方式
(一)考核要求
1.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思想政治素质合格,个人品德优良;
2.符合《河池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和教务处《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;
3.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具有浓厚兴趣,拥有相关的特长和爱好;
4.具备师范专业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,普通话标准,口语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良好;
5.按要求提供高考综合成绩、个人获奖情况等材料进行审核;
6.服从转入学院班级分配和宿舍调整等安排。
(二)考核方式
1.考核方式:面试
2.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,经资格审查合格后,按通知要求,做好面试准备。
3.面试内容(100分)
学院组织不少于3位专业教师进行转专业学生面试,面试陈述时间为5分钟,面试考核内容包括:
(1)个人介绍及入学以来的学习工作情况(20分);
(2)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认识和理解(思想政治素养、基础知识、能力素质要求等)(50分);
(3)下一步个人的学习计划和职业规划(30分);
(4)加分项(最高3分)。提供在高中、大学阶段参加的学习竞赛、实践活动、文体比赛以及个人先进事迹、荣誉称号等奖项,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,每项加0.5-1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。
(三)排名方法
学生面试的成绩以参加面试的老师评分总和的平均成绩为准,得分达到80分为合格。按照面试平均成绩进行排名,转入人数超过名额限制时,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序,由高到低择优选择。
三、可接纳转专业人数
2024年秋季学期,思想政治教育可接纳转入学生数为13人。
四、转专业工作流程
时间 |
工作事项 |
工作流程 |
2024.11.25 -12.14 |
转出 申请 |
填写《河池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(2024年)》,经本人手写签名后,于12月14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给弘毅楼2-310办公室蓝巧老师。 |
2024.12.15 -12.16 |
转出 审核 |
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。学院不同意转出的,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存档,并告知学生审批结果;学院同意转出的,转专业申请表和汇总名单上报教务处。 |
2024.12.17 -12.24 |
转入 审核 |
教务处学籍科对申请转出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。 |
2024.12.25 -12.26 |
转入 考核 |
学院对学籍科初审通过的转专业材料进行复审,并按照相应的考核要求、考核方式,通知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。未按照转入学院要求参加考核的学生视为放弃,不再另行安排考核。 |
2024.12.27 -12.31 |
转入 公示 |
申请转入学生经面试考核合格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在学院公示栏公示5天,公示无异议后,将申请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学籍科。未同意学生转入的,由学院告知学生审批结果。 |
2025.1.1-1.5 |
审核 公示 |
学校教务处对经学院同意转入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并报学校审批,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,无异议后,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名单。 |
2025.3 |
转入 报到 |
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,在学校下文后,由转出学院及时通知学生转专业结果。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学生持身份证、学生证到转入学院报到。 |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,转专业学生应注意掌握时间节点,按时提交申请材料,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的考核。
(二)文史类学生只能转入文史类及文理兼招专业,理工类学生只能转入理工类及文理兼招专业,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。
(三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或未经过全国统一高考招收录取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。地方公费师范生、专升本学生不予转专业。
(四)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专业一次,一旦办理完转专业手续,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。因为转专业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最终不能毕业,责任自负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4年11月19日